夏风裹挟着蝉鸣掠过窗纱,吹进兴化市朱连调解工作室。当事人王某紧紧攥着银行出具的取款回执,面对调解员,眼眶内噙着泪水:“折腾了这么久,终于拿到钱了,多亏了你帮我找到那份关键档案!”看着老人舒展的眉头,银发调解员朱连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取款遇阻:相关手续难倒失偶老人
2025年5月,王某在料理完老伴的丧事后,带着老伴的身份证和40万元存单来到兴化某银行,想取出这笔积蓄周转家用。然而柜员的话给了他泼了一盆冷水:“这笔存款属于已故储户的遗产,必须凭公证文书或法院法律文书才能支取”。
王某随即赶往公证处,希望尽快办理公证。但公证员提出的公证申请条件,让他犯了难。王某须提供一系列证据材料,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存单等,还须提供老伴的亲属关系证明,尤其是要证实老伴父母的生存状况。“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我都能找着,可老伴的父母几十年前就没了,当年的户籍资料里根本没记这些关系啊”!王某越说越激动,急得在公证处走廊里来回踱步。
继承的手续问题一时陷入僵局。经工作人员提示,王某抱着一线希望找到了朱连调解工作室。“这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事,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调解工作的根本准则,再难也要帮老人把问题解决了。”朱连当即接手案件,边安抚王某情绪,边梳理办案思路。
档案寻人:跨越六十载的亲属关系证明
朱连为王某梳理了继承遗产(存款)必需的材料清单,明确核心难点在于缺失老伴与已故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这类年代久远的亲属关系证明,往往需要从历史档案里找线索。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家庭成员信息,常能成为破解此类难题的关键证据”。朱连结合处理多起类似继承纠纷的经验向当事人认真分析解释。
按照这个思路,朱连先陪同王某前往其老伴原工作单位和市人社局。由于单位改制、档案移交等原因,未能查找到有效信息。对此,朱连并未气馁,他联想到王某老伴的父亲生前既然有正式工作,那么,其档案或许保存完好。于是又带着王某冒雨赶往王某老伴父亲的原工作单位。
在单位档案室尘封的档案柜里,工作人员翻出了一叠上世纪60年代初的材料。当一本泛黄的《工作人员登记表》被展开时,朱连和王某眼前一亮:“就是这个!”表格“家庭成员”一栏清晰填写着老伴的姓名、出生年月及亲属关系,落款处还有老伴父亲的亲笔签名。这份跨越六十载的档案,终于补上了关键的证明材料缺口。
调解+司法确认:遗产继承有了法律保障
材料齐全后,朱连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进行了调解,明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鉴于王某老伴的父母早已去世,且4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应享有50%的份额,剩余20万元才是王某两个姑娘可继承的遗产。
“你们都是至亲,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在调解员的疏导下,王某的两个女儿均表示自愿放弃继承,同意母亲所遗20万元存款由父亲继承。为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朱连向王某介绍了“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协助王某和他的两个姑娘就调解协议向兴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进行审查后,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王某拿着这份裁定书再次到银行,顺利取出了40万元存款。“完全没想到取款有这么多曲折,原以为‘证明我老伴是她父母的孩子’是道无解的题,没想到调解员帮我找到了突破口。”王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场历时半个多月的“寻证调解”,从补全证明材料到签订协议,再到司法确认“兜底”,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温度”和为民司法的“力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成功调解该案后,朱连深感,作为一名老党员、老政法,要始终不渝牢记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便退休,他仍坚守在为人民调解一线,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为增和谐、促稳定奉献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