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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州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日期:2025-09-24 08: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对市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21日进行了集中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委老干部局存在10项30个问题。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局立即作出部署和安排。一是迅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2025年1月24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夏万云同志担任组长,局(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具体整改工作。二是全面部署压实责任。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市委第三巡察组王权组长的讲话以及夏万云同志的表态发言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给各处室,让全局人员先行学习领会,各自认领问题。在随后半个月时间内,多次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题召开局务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处室。三是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一方面,将巡察整改问题认领和任务认领以量化计分的方式纳入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单独一项予以赋分,以绩效考核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每月制作《市委老干部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各处室认领的任务数量、编号和完成进度等进行统计,在月度办公会上进行公布,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老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份,健全完善《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六好”星级评定标准》,在评价指标中明确“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确保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创新制定《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员“荣退+报到”工作指南》,建立“荣退+报到”七步工作指南,进一步做好干部荣退、跟踪管理、发挥余热的全过程无缝衔接,明确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好“荣退第一课”。三是制定“13个不得”的《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员日常行为负面清单(试行)》,收集20个离退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离退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四是制定“6个坚持、12个不得”的《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作用正负面清单(试行)》。

2.关于“功能型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1月份,严格按“三合一、四同步”原则组建了14个老干部大学班级功能型党支部。二是于3月份,健全完善了《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功能型党支部“六好”星级评定标准》,明确了23条评价细则,对功能型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学习活动、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组织社团协会、老干部大学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各类组织生活,比如,5月8日,市老科协与银龄趣缘集邮分会联合开展“追寻红色足迹、爱我美好家乡”主题党日活动;比如,6月26日,泰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党支部和老干部网羽协会党支部联合开展“红色教育忆初心,八项规定铭心间”主题党日活动;再比如,市老干部大学各班级功能型党支部,采取“课前十分钟”的形式,加强理论学习。三是于3-4月份,已制定《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临时党组织中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相关口径》,深化“标准+示范”建设,开展功能型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

3.关于“推动建言献策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4月21日,印发了《2025年度全市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银龄行动”实施方案》,对组织引导老干部积极建言献策进行部署安排,提高组织化水平。二是于5月份,根据中组部和省局统一部署,部署开展“学回信精神·助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活动。三是于3月14日,下发工作提示,部署开展“我为基层治理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组织引导老干部结合亲身经历讲改革历程、谈学习体会、提发展建议,充分发挥各领域银发人才优势,积极提供专业化、质量高的建议。加强对老干部建言献策的宣传,在各级离退休干部评比表彰工作中优先推荐,扩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4.关于“品牌效应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4月份,聚焦“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主题,在全市组织实施2025年度老干部十大重点志愿服务项目,如“银盾先锋”“解忧名师社区行”“银龄红管家”“老锁匠”等,并于4月28日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推进会上进行发布展示,在“泰州老干部”微公号上集中推介,加强品牌化打造。二是大力推进“幸福泰州健康行”志愿服务品牌推介,在获得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荣誉基础上,进一步做深做实。积极响应市委姜书记要求,组织老干部在经济科技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助力做好“产、水、文、人”四篇文章聚智赋能、贡献力量。三是于4月28日,在泰兴市宣堡镇等地举办“五送服务暖民心、幸福泰州健康行”活动,组织市直和泰兴市两级银发人才、老干部志愿者,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健康、送法律”为民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5.关于“银发人才库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地各单位依托“泰州老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围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农业、党建、法律、管理等9大领域,对银发人才信息进行分类维护。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提醒各单位对银发人才信息定期进行核对、维护,及时更新银发人才库。三是信息化专班牵头加强对信息化系统推广运用的培训,对银发人才库需调整的模块及时予以优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化培训,提升应用能力。

6.关于“与市直部门和其他涉老组织的功能未能充分整合,银发作用的资源整合度不高,参与活动也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4月28日,在泰兴市召开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推进会,与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推进老干部作用发挥工作。二是于4月21日,发文部署实施2025年“银发生辉·银龄行动”,组织引导广大老干部积极投身助力基层治理工作;公布全市十大老党员工作室,其中包括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的两个老党员工作室,发挥示范效应;发布全市十大老干部志愿服务项目,其中包括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两个项目,以项目化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水利局代表市直部门单位在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三是于4月28日,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观摩了泰兴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观摩点,同时组织市检察院的银发人才参与“五送服务暖民心、幸福泰州健康行”泰兴首场活动,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反诈宣传活动。

7.关于“‘送学上门’频次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送学机制,结合离休干部健康状况和实际需求,增加送学上门频次,于2月份、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两次送学上门活动。二是进一步丰富送学形式,充分运用“泰州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同步推送“线上学习”包,3月份以来,“泰州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老同志,请看这里!正确学网上网用网,争当‘银发网民先锋’”等8篇学习资料。三是于3月24日,印发《2025年度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走访慰问及送学上门情况纳入考核办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送学上门机制。

8.关于“与老干部联系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5月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挂钩服务人员,形成2025年挂钩结对市直离休干部名册,在6月下旬全局人员走访过程中,及时了解老同志建议和需求,进一步完善走访慰问工作电子台账。二是于3月份、4月份,以“荣退人生第一课”“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等内容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征求老同志意见建议。三是于4月份,局领导分别带队赴上海、西安、南京、苏州、扬州等地,走访慰问易地安置及长期居住外地离休干部。

9.关于“应急保障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教学楼、康健中心、运动球馆配备了应急药箱,并及时更新药品。在运动球馆增设AED除颤仪。根据新场景、新情况、新要求完善了紧急情况预案,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于5月30日,举办“端午送健康”主题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急救实训”的创新形式,深入剖析阿尔茨海默病成因与早期症状识别,强调“合理照护是延缓病程的关键”,讲解心肺复苏操作要点、海姆立克急救法适用场景及AED除颤仪使用规范,并分批组织老干部进行实操,为老干部送上节日健康“大礼包”。三是对活动中心各场馆进行适老化改造,在门口台阶上张贴了警示胶条,在淋浴房张贴警示提醒标识,定期维护健身器材等设备,为老干部活动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0.关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系统部分功能未实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4年,在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时,已督促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泰州市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一期、二期项目中未建设到位的功能建设到位。二是针对因硬件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客观原因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功能,也已补充完善甲乙双方确认的需求变更手续。三是2024年10月以来,密切会同市数据局、数产集团,督促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优化完善信息化系统,目前,三期项目建设任务均已完成。

11.关于“对基层考核导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4年8月、10月、12月,与省局相关处室多次沟通,得到肯定答复:省局不再对各设区市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积分进行排名通报,随后我们同步取消对市(区)老干部工作宣传信息考核和积分,同时根据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取消对市(区)老干部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二是于2025年2月,升级改版泰州老干部工作内刊《情况交流》,参照省局做法,增设封面,设置【工作论坛】【经验交流】【实践探索】【一线传真】等模块。三是于2月28日,在各市(区)委老干部局及本局机关综合推荐基础上,于《情况交流》专刊择优展示“创新创优好项目”21个[其中局机关处室2个、“调查研究好成果”10个(其中局机关处室2个)、“宣传推介好信息”10篇(其中局机关处室2篇)]。

1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31日上午,召开了2025年第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廉情分析会,由副局长沈炳华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纪检组包组长讲话提要求。二是于3月31日下午,召开3月份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形成纪律震慑。三是于3月20日,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邹翌进行谈话提醒。7月份主要负责人到任后,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由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处室负责人逐一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底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到的具体人、具体事,以及“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由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处室负责人逐一进行廉政谈话。二是于3月31日上午,召开了2025年第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廉情分析会,逐层逐级签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处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递交责任书、班子成员向主要负责人递交责任书。三是于4月,修订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主体责任”中,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14.关于“群众观念、宗旨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份,服务保障处调整了《局机关“三走进三服务”挂钩结对联系安排表》,全局在职人员人人有挂钩服务对象。二是于3月24日,印发了《2025年度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三走进三服务”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向组织部备案。三是5月、6月,局机关有2名领导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挂钩服务人员。四是已于6月17日、18日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对市直离休干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结对挂钩活动,走访情况在“泰州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上传。五是已于5月8日,组织本局全体人员到兴化市陈堡镇挂钩镇村开展“基层突出问题大排查”活动,梳理形成10项突出问题清单提交市级部门。

15.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合理确定人员职责分工,将资产稽核、财务报账、与实物登记等资产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二是加强经费支出和报销管理,设计出台《有关事项办理申报单》《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表》等配套表格,规范事前申报、事后报销等流程。明确社团到基层慰问演出等活动的费用标准,建议按照机关加班工作餐40元/人的标准执行。三是于3月21日,举办“荣退人生第一课”首期授课,黄艳萍会计通过流程图与单据模板,系统梳理了经费申请、票据审核、报销时效等实务要点,尤其对易混淆条款(如活动物资采购标准、发票开具要求)进行场景化分析,同时提出“三查三对”工作法(查票据完整性、查标准合规性、查审批完备性;与预算对账、与政策对标、与流程对表),帮助与会人员规避常见疏漏。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4年12月,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对老干部社团资产进行了一次盘点。二是于2025年6月,根据财政下发的内控制度模板,结合实际情况,已健全完善老干部局机关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三是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盘点,将社团资产纳入其中。

1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5年2月份,召开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将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等规定动作落细落实。二是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组织召开市(区)老干部局长座谈会、社团协会负责人座谈会、老干部大学工作人员座谈会、局机关退休干部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梳理出9条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优化老干部服务举措、进一步调动老同志积极性等意见建议,并将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列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对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执行“双签字”,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四是于3月份,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民主生活会操作规程》,明确召开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相互批评必须谈及个人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1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31日,召开3月份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二是已使用制式记录本记录“三会一课”,规范记录每次支部活动。三是6月底,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已结合工作,到分管领域上了一次专题党课,涵盖了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专题。四是于4月30日,结合巡察整改,已制定《2025年市委老干部局党建工作要点》,并细化制定全年局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

19.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1月23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支委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执行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项会前程序,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二是于1月23日召开的局机关党支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中,由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三是于3月31日,召开3月份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于4月份,已制定局机关组织生活会操作规程。

20.关于“发展党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份,对巡察反馈涉及的周沐阳、吕金兰2人的入党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于3月31日,召开3月份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程序进行了深入讲解,让全体党员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三是于4月份,根据党章党规、《泰州市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结合老干部局工作实际,从五个阶段制定《局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2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20日,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组织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干部选任有关程序,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于5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州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三是于4月份,根据文件精神,规范完善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并请组织部相关处室进行把关。

22.关于“基础工作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20日,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组织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干部选任有关程序,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于5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州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三是经向组织部相关处室请教,参考组织部相关干部考察模板,建立局机关干部考察材料模板。

23.关于“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19日印发文件,调整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夏万云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二是于2月20日,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于4月份,修改完善《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结构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17日,下发《工作提示》,开展关于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专题调研,重点摸清全市非退休人员兼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超过75周岁的具体情况。二是对整改措施第2项:已于5月初,汇总形成《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基本情况采集表》,并进行数据分析,对存在大龄书记、非退休人员兼任支部书记的情况逐一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并加强跟踪指导,确保今年12月前落实到位。三是实施支部书记“选能培优”工程,分层分级建立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库,目前全市已有352个支部配备后备支部书记,覆盖率达54%。四是已经形成《关于全面推进“三能工程” 建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三支队伍”的行动方案》。五是对整改措施第5项:已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推进会暨支部书记培训班工作方案,由于局领导刚刚到任,正在熟悉有关情况,计划于8月份举办相关活动。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17日,在下发《工作提示》时,对全市流动党员情况同步进行了摸排,全市共统计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222名,并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已经制定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关于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责任清单。对整改措施第7项:已形成《致全市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的一封信》初稿,由于一段时间以来,缺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待局领导熟悉工作后,确定发布时间和渠道。

3.关于“老干部支部书记、联络员、党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培训形式单一、次数不多,参训人员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整改措施第16项:计划于7月14日,举办市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银盟“纠‘四风’、树家风、转作风”共享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市直单位“四星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党群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市税务局离退休干部党员代表约60人参加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互学、互鉴、互促的联学联建机制,共同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对巡察整改第17项:已形成2025年度党建工作推进会暨支部书记培训班工作方案,同步加强对支部书记后备队伍的培训,由于局领导刚刚到任,正在熟悉有关情况,计划于8月份举办相关活动。三是于4月17日,举办首次“同题共答”联席会议,部署推广“同题共答”机制,共征集31条具体问题,并由市局组织处作了解题示范,着力推动既解决问题、又锻炼队伍。四是已经形成《关于全面推进“三能工程” 建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三支队伍”的行动方案》。

4.关于“部分功能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信息化+”行动,全力推进信息化系统“6大模块+N个子应用”全场景应用。二是结合党的建设、服务保障、作用发挥等条线工作部署,及时提醒各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做好数据录入和各模块使用工作,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效益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整改措施第54项: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先后在泰兴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兴化市、海陵区多次举办信息化平台市(区)管理员培训班,进行系统操作培训,部署推广使用工作;下一步,拟举办信息化平台市直单位管理员培训班,老干部工作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5.关于“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月份,已督促中标单位补充完善一期、二期项目验收资料。二是对整改措施第56项:近期将会同市数据局、数产集团做好三期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对专家专业资格从严把关。三是督促中标单位组建应急保障团队,第一时间响应解决信息化系统问题,定期开展技术检测,及时处理系统漏洞,强化网络安全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运行稳定、高效。

6.关于“研究老干部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月20日,组织局(工委)领导班子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其中一项内容即“党内议事规则”。二是对整改措施第59项:从2月份开始,已召开7次局务会(离退休干部工委会),共有议题23项,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达9项,以后将长期坚持。三是对整改措施第60项:从2月份开始,已召开7次局务会(离退休干部工委会),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检查指导工作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整改措施第61项:4月、5月,充分利用在泰兴召开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推进会、陪同扬州县处级以上市管退休干部及四套班子老领导来高港参观考察、陪同辽宁省委老干部局来海陵走访慰问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及调研学习、参加兴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培训班等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市(区)老干部局相关负责同志交流,分别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7月新领导已到任,拟于7月底8月初召开市(区)老干部局长座谈会,并深入市(区)调研,进一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国、省市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贯彻情况。二是于1月份,已按照市综合考核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取消对市(区)老干部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创新重点工作”两项共性指标排序,不再进行绩效考核。三是于2月10日,点对点跟各市(区)反馈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会上指出的问题,各市(区)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四是对整改措施第64项:拟于7月25日全省设区市委老干部局长座谈会后,召开年中市(区)老干部局长座谈会,并计划于年底召开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述职测评会。

8.关于“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整改措施第68项:由于主要负责人刚刚到任,计划于7月底,提请局务会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于3月份,健全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加强廉洁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实施“思想铸魂、廉洁用权、清风润心、作风提升”四大行动,明确规定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6月底,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已结合工作,到分管领域上了一次专题党课。三是于4月份,修订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处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7日,已印发《泰州市委老干部局、泰州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2025年工作要点》(泰委老干〔2025〕2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老干部工作要点。二是对整改措施第75项:由于主要负责人刚刚到任,计划于8月份,提请局务会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于4月份,已修订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予以明确。

10.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整改措施第80项:已由办公室刘冬梅专人专门管理《发文登记簿》,严格执行局机关发文办理规程,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才可登记发文,下一步,持续加强发文登记审核。二是对整改措施81项:已安排专人于2月份对提出的网站错别字现象进行修改,对网站相关版块进行了更新,同时与各市(区)对接凡送审稿需校对后方可报送,市局今后继续加强审核把关并长期执行。三是对老干部社团报送的相关资料,活动中心加强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上交、存档的材料中出现明显低级错误。四是对整改措施第83项:已于1月20日、4月11日,举办两期“对标讲坛”,通过“讲政治、比作风,讲思考、比创新,讲业务、比业绩,讲担当、比奉献”的“四讲四比”活动,帮助老干部工作者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激发创新思维、推动工作发展,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五有”老干部工作队伍。

11.关于“调查研究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24日,对照省局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我市《工作要点》,选定15项调研参考选题发各市(区)及局机关各处室,积极组织老干部系统科学选题。二是已于3月31日,对老干部系统报送的调研方案进行审查,对主题不清晰、安排不合理、方式不科学的不予备案,共备案调研选题24个,正在持续推进中。三是对整改措施第86项:已于3月24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市(区)及本局各处室于10月10日前报送调研报告,届时将择优上报,同时做好优秀调研成果展示和转化工作。

1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1月23日起,制作《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离退休干部工委会)议题征集表》,每次局务会前,将议题以书面形式充分告知班子成员并请签署姓名。二是于2月20日,组织局(工委)领导班子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其中一项内容即“党内议事规则”。三是对整改措施第100项:局务会一直严格按2021年巡察整改后修订的《局务会议事规则》执行,下一步,将持续严格执行《局务会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实施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和末位表态制。四是对整改措施第101项:每次局务会召开前,办公室都将局务会议程和议题及相关材料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并邀请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下一步,将持续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沟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3月份,建立了《市委老干部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具体责任,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于5月6日,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机关党建工作做出了部署。三是对巡察整改第108项:由于今年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未召开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因此今年年初的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被搁置,计划于8月召开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四是于4月份,由主要负责人对涉及的具体人进行了谈心谈话。

1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月份,已安排专人对提出的网站错别字现象进行修改,同时对网站相关版块进行了更新。二是对每期发布的《情况交流》和“微公号”内容进行审查,报请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三是于3月份,制定了《市委老干部局意识形态阵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对整改措施133项:3月21日、6月25日,市老干部大学邀请专家为学员代表举办两期讲座,都已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今后如涉及论坛、讲座、报告会等相关活动,将持续坚持审批备案。

15.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1月24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有关内容。二是于3月份,制定《2025年度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份根据宣传部要求已做了补充完善。三是对整改措施第136项:至目前,已组织7次中心组学习,基本确保每月1次,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下一步将持续按既定计划组织好学习,同步做好学习记录并保持完整性。

16.关于“巡察整改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4月28日,在泰兴市召开泰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助力基层治理推进会,与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推进老干部作用发挥工作。二是局机关5月、6月有2名领导岗位变动后,已及时调整挂钩服务人员,并于6月17日、18日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对市直离休干部走访慰问和送学上门,走访情况在“泰州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上传,实际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对整改措施139项:已安排专人于2月份对提出的网站错别字现象进行修改,同时对网站相关版块进行了更新,同时与各市(区)对接凡送审稿需校对后方可报送,市局今后继续加强审核把关并长期执行。四是于4月份,已修订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予以明确。五是于6月份,根据财政下发的内控制度模板,结合实际情况,已健全完善老干部局机关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六是于6月17日、18日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对市直离休干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结对挂钩活动,走访情况在“泰州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上传。七是对整改措施143项:目前已建立完善《市委老干部局意识形态阵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养老顾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9个工作机制,有的已以文件形式发放,下一步,梳理汇总部分制度拟形成新一轮《制度汇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巡察整改成效,聚力攻坚长期任务。针对目前未整改到位以及年内仍需持续整改的25项措施,需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强化协同攻关力度。同时,将整改任务完成质效作为重要指标,继续纳入第三、四季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体系。

2.规范整改台账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对41个问题分别建立独立卷宗。每个卷宗详细归档各项整改措施的佐证材料,包含目录及经分管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签批的《整改措施办结申报表》,确保台账资料规范、清晰、完备,为一次性通过巡察办督查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制度防线。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规办事,加强风险防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核心依据,以严的标准和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构建巡察整改长效制度保障。

4.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并重,着力构建堵塞漏洞、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固化制度成果防反复: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顽疾、健全一套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二是借力整改契机转作风: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紧密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转变推动中心工作落实,确保“责任清单”高效转化为“成效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6362091,邮政邮箱:泰州市鼓楼南路535号老干部活动中心406室,电子邮箱:tzlgbj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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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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