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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泰委老干〔2018〕23号)

信息来源:泰州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日期:2023-06-06 09:28

各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委老干〔2018〕22号),现就在全市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健全组织体系为重点,以提升组织力为核心,在全市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围绕“六有一提升”工作目标(即有党的组织、有领导班子、有工作制度、有组织活动、有作用发挥、有工作保障,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组织设置,规范教育管理,改进活动方式,打造党建特色,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指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创建内容和要求

对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六有一提升”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设置到位。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立,党员较多的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员人数少或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与在职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明确和理顺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全面推进和深化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由乡镇(街道、园区)和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的组织覆盖向社区延伸、教育管理向社区接续、服务保障工作向社区扩展、作用发挥向社区聚焦。

2、班子配备到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离退休干部党员中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年龄相对较轻的同志担任,年龄超过75周岁的一般不再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对普遍高龄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配备在职干部担任支部班子成员或联络员,协助他们开展工作。常态化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分批次开展集中培训,有针对性组织参观考察,提升老干部党务工作骨干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3、制度落实到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从严从实抓好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学习活动、报告工作、联系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目标,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活动开展到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按规定正常开展组织学习活动,做到按计划常态化。突出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思想引领,以“学习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步伐”为主题,组织老干部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使老同志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创新活动方式,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巡回宣讲、现场观摩等形式,整合利用红色教育基地资源,探索运用微信、QQ、微博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老同志喜闻乐见、易于参加的组织学习和文体活动,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5、作用发挥到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积极创设载体,搭建平台,围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主题,深化老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开展“奉献新时代、共建新泰州”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通过传承优秀家风家规、参与单位和社区(村)治理工作、关心青少年成长、慈善公益等活动,讲好夕阳红故事、弘扬新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声音,激发老同志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热情和责任,唱响主旋律,展示新形象,增添正能量。大力培育宣传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老干部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续写人生华丽篇章。

6、工作保障到位。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党员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按照财政供养关系予以保障,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按不低于60%比例定期下拨,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注重整合资源,加强阵地建设,通过统筹使用部门和单位党群服务活动场所、建设党员组织生活馆等途径,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学习活动场地。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

根据上述创建内容和要求,将“六个有”目标细化成若干个子项目,量化具体分值,满分为100分(见附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

三、组织实施

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指导,市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牵头抓总,市级机关相关部门配合,市(区)和乡镇(街道、系统)联动实施,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积极参与。

2、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考核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前,可与民主评议党员、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3、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评定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星级。其中:60-64分为“一星级”,65-69分为“二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90分以上为“五星级”。各星级的数量比例由市和市(区)统筹确定。

4、考核评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 上下结合方式开展。

“一、二星级”由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对照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备案。

“三星级”由获得“二星级”称号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向乡镇(街道)或系统党(工)委上报申报材料,再由乡镇(街道)或系统党(工)委评定,并报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备案。“三星级”原则上不超过本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总数的50%。

“四星级”由乡镇(街道)或系统党(工)委在年度考核验收的基础上,从获得“三星级”称号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择优申报,再由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考核评定后命名挂牌,并报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备案。“四星级”原则上不超过市(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总数的30%。

“五星级”由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在年度考核验收的基础上,从获得“四星级”称号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中择优申报,再由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考核评定后命名挂牌。“五星级”原则上不超过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总数的10%。

5、星级达到一年以上才可逐层申报高一星级。

6、对申报对象的考核评定,必须广泛征求组织、纪检、信访等各方面意见。评定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是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星级化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充分给予保障支持。

2、强化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标准,针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指导,科学合理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巩固提高。要加强对星级化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问题,抓好整改提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星级化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突出动态激励。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星级评定年度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验收不达标的减星降级,直至摘牌;对考核验收结果优秀的要及时组织申报更高星级。要充分发挥创建评定结果的运用,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充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不断激发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星级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积极参与星级化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六有一提升”示范性党支部,选树离退休干部党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观摩学习、交流研讨,营造良好的评定氛围,推进星级化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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